广东省茂名监狱服刑人员亲属银行转账指引
广东省茂名监狱为服刑人员在银行开设了账户,服刑人员亲属给服刑人员顾送钱款需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监狱2019年8月1日后不再接收邮政汇款。
转账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转账方式
服刑人员亲属可通过全国各地的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网银、手机银行、ATM机等渠道办理转账(存款)。
二、服刑人员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人账号(为12位):************
(☆注意:可以在生活信息管理系统查询)
收款人账户名:广东省茂名监狱+姓名+囚号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化州支行
★正确填写转账信息,模板如下:
账号:************
账户名:广东省茂名监狱张三4462012345
开户行:中国银行茂名化州支行
三、重要提示
1、可转账(存款)的亲属范围
只有在监狱登记批准的服刑人员亲属才可向服刑人员个人账户转账(存款)。
未经监狱登记批准的其他人的转账(存款)、不显示转账人姓名(无折、无卡存现等)的转账(存款),因来路不明,服刑人员将不能使用。
2、服刑人员个人帐号由监狱组织服刑人员邮寄和拨打亲情电话告知家属,请服刑人员亲属妥善保管服刑人员收款账户信息,不得将该账户信息提供给未经监狱登记批准的其他人转账,切勿使用ATM机无折、无卡存现。
3、转账(存款)时请认真核对上述收款账户信息,如因收款账户信息不正确,含退款转账手续费在内的一切后果由转账(存款)的服刑人员亲属承担。
4、每次转账汇款金额不可超过人民币三千元。
5、除转账方式外,也可在会见服刑人员时,在监狱会见大厅通过刷银行储蓄卡的方式向服刑人员顾送钱款。
主办单位:广东省茂名监狱 联系方式:0668-7387640
备案编号:粤ICP备20034130号-1 网站标识码:44090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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